首页 >> 中国三峡商会网 >> 三峡房产 >> 政策法规 >> 正文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记者 王予 通讯员 财轩 实习生 张溪 李婷) 公房出租后的收益,行政事业单位没有随意处置的权利。昨从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今后,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出租、出借及经营使用和处置收入,必须全部上缴国库或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以规范一些行政事业单位随意处置资产、乱发补贴的行为。
省财政厅有关人士表示,对缴入财政专户的这些国有资产收益,财政部门将主要用于单位津贴发放和事业发展。
新闻排行
房产
汽车
名酒
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