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在市教育局获悉,为在全市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我市今年将评选出100名“宜昌市中小学师德模范”,并从中择优推荐“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人选。
据了解,宜昌市中小学师德模范参评对象是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模范须从事教育工作三年以上,且师德事迹突出,在本地(校)具有较大影响,在实施素质教育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局属中学以及市特殊教育学校、市幼儿园各推荐一人。并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尤其要向条件艰苦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倾斜,适当兼顾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等。
据介绍,市教育局将对各地、各校的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确定,并在宜昌教育信息网上公示,2007年教师节期间印发表彰“宜昌市中小学师德模范”决定,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