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商报讯(记者王英)居民住房可作公司办公场所、个人可参股外企……今后,创业办公司的门槛将更低、路将更宽。
昨日,宜昌市工商局宣布实施《关于突破性做好市场主体准入工作促进市场主体又好又快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从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准入程序、缩短准入时限、下放准入权限、改进准入服务、提高准入效能这6个方面提出了共51条措施。
放宽外商投资企业股东资格
此次《决定》中放宽外商投资企业股东资格条件。经审批机关批准,允许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作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
据了解,入股合资企业,以前只有中国公司、企业、经济组织才有这个资格。个人想要收购合资企业,就必须得先成立一家公司,然后才能以公司的名义进行收购。
居民住房可作公司办公场所
本《决定》明确了允许企业和个体户将居民住房用作住所和经营场所。不但如此,如果提交《房产证》有困难的,还允许以由房产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等有关方面出具的使用证明代替。
企业网上登记、年检
从2007年12月1日开始,企业实行网上登记,申请人可以从网上获取登记信息、下载登记表格、申报登记材料,工商部门在网上审查办理。从2008年3月1日开始,企业可以办理网上年检。